送达执行文书——赵渊、康小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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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 发布时间: 2014年08月06日 |
赵渊、康小云:本院受理郭庆付申请执行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,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(2014)肥执字第550号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,即视为送达。限你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逾期仍不履行,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评估、拍卖已查封的财产。
本公告刊载于《人民法院报》[山东]28365365体育在线备用
刊登版面:第G44版刊登日期:2014-08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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